面对加速演进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要在“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中合作打造构建面向东盟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努力成为中国与东盟商品要素双向流动的大通道、要素高效配置的大平台,这是“港湾”融合的重大战略目标。
以“港湾”融合发展为导向,打造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重要枢纽
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重要突破是践行重大国家战略的需要。当前,东盟已经成为各国强化地区合作的重要区域。随着以东盟为主体的RCEP的全面生效,东盟在区域合作框架中的中心地位明显增强。预计到2028年前后,东盟GDP将达到4.5万亿美元,有可能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另一方面,东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伙伴。2022年,中国—东盟贸易额达到9753.4亿美元,中国连续14年保持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方连续3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未来几年,随着东盟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对东盟投资规模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在这一背景下,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重要突破是“港湾”融合发展的战略任务。一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RCEP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枢纽,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与高水平开放的政策与制度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深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要成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迫切需要在对外布局中赢得发展新空间,关键就在于做好以东盟为主体的RCEP合作这篇大文章,强化大湾区对我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在这一背景下,“港湾”合作的关键是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为此,海南自由贸易港需要以“两个基地”建设为抓手,以释放自由贸易港政策与RCEP的叠加效应为重点,建立面向东盟的更加开放的政策体系,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国与东盟的市场联通、产业融合、规则衔接、要素配置中发挥枢纽作用。粤港澳大湾区需要依托广东产业基础,借助香港、澳门在金融、贸易、商务及航运等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促进相关产业链向东盟区域延伸。
在“港湾”融合发展中形成与东盟自由贸易的合力。一方面,加工增值税收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与稳定中国—东盟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政策。海南要充分利用广东产业优势与港澳的国际化网络,共同开展对东盟的经贸合作交流。另一方面,广东要适应当地企业对东盟投资的快速增长趋势,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政策优势,在联动发展中助力广东企业扩大东盟布局,拓展广东对外投资贸易发展空间,从而在“港湾”融合发展中形成高水平开放新优势。
以产业合作为重点,实现“港湾”合作的重要突破
以产业协同实现“港湾”产业发展优势与政策、资源优势叠加。当前,产业基础薄弱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释放政策效应的挑战之一。一方面,要推进广东产业发展优势与海南政策优势的叠加。以农业为例,2022年,海南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0.21:1。加强广东、海南农业合作,不仅有助于拓展广东农业企业发展空间,也将带动雷州半岛与海南岛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要推进广东发展优势与海南资源优势的融合。以海洋经济为例,广东海洋经济总量已连续28年居全国首位,2022年海洋生产总值达1.8万亿元,具有较为完整、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海南具有开发深海、发展蓝色经济的先天资源优势,但海洋经济规模较小,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较低,可借鉴广东经验进一步提升海洋生产总值。
务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广东的产业联动发展。首先,服务国内大市场,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东盟国家丰富的农业资源,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及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政策优势,支持广东农业加工贸易企业到海南发展农产品和热带水果国际转口贸易、进口原料加工和本地农产品深加工,设立农产品加工园区,使农产品加工增值超过30%后以“零关税”进入广东并向全国分销,同时促进热带农产品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其次,服务海洋资源开发,合作发展海洋产业。发挥广东完善的海洋产业链基础,促进两省在海洋产业的务实合作,合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产业体系与服务体系。例如,吸引广东海洋渔业、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油气及矿产、海洋药物等领域的研发机构在海南设立安装、测试、推广中心。再次,探索形成“海南总部+珠三角基地”的联动发展模式,合作开展面向东盟的投资布局。例如,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吸引广东相关企业在海南设立“走出去”总部;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政策,吸引企业以海南为总部开展同东南亚国家在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等项下的自由贸易。
加快建设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是高标准谋划建设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两地双园”为重要平台,尽快打通琼州海峡南北两岸经济联通的堵点,推动海南、广东在资源要素联结、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等领域实现重要突破。二是支持两省在示范区内共建创新“飞地”。比如,聚焦南繁、深海、航空等资源优势,支持深圳在海南重点产业园区设立以数字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题的“飞地”,引进和承接深圳创新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与深圳创新主体在科学研究、实验开发、中试检验、推广应用的有机联动。又如,对尚不具备引入条件的创新环节,支持海南在深圳设立创新“飞地”,利用深圳创新要素,重点开展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海科技等核心技术研发,打造“深圳研发+海南应用”的产业链整合模式。三是推动实现“两地双园”的规划衔接、产业协同。统一规划。组建两省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规划设计专班,按照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的要求,规划设计“两地双园”各自承载的产业链环节、重点项目、土地布局、短中长期发展目标等。统一建设。由两省组建特别投资开发公司、园区建设投资基金,鼓励央企参与,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共同推动园区开发建设。统一运营。以“园中园”形式开展双向“飞地”建设。同时,支持港澳发挥资金、智力等优势,参与园区招商引资、规划设计。
以对标世界最高开放水平为目标,实现“双港”经贸合作的重要突破
在“双港”经贸合作中实现“双港”优势叠加。一是促进“双港”产业优势互补。香港服务业占比高,截至2021年底,全球100家规模最大的银行中,78家在香港设行,且具有全类别金融服务。海南所需正是香港所长。二是促进“双港”资源要素互补。海南拥有3.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但单位土地生产总值较低,海南可借鉴香港经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叠加放大“双港”优势。“双港”经贸合作,就是要促进海南地缘优势与香港以金融为重点的发展优势相结合,形成叠加放大效应。
以“双港”金融合作形成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突破。要以“双港”合作共建国际化金融市场。例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资、外资银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分支机构;聚焦跨境财富管理和跨境资金运营,共推国际财资中心建设。此外,以“海南承接+香港服务”的政策落地形成“双港”金融市场的对接。
以“双港”法律等专业服务业合作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例如,支持香港律师事务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代表机构,开展非诉讼业务;吸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其按照香港惯例和做法对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开展仲裁服务。再如,实现港澳会计人才在海南便利执业;为“走出去”企业开展涉外法律、合规等服务。此外,建立“双港”跨境专业服务贸易制度。制定实施精简的“双港”跨境专业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鼓励支持海南企业通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方式使用香港专业服务。实现“双港”专业服务业领域制度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