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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时间:2023-07-27 08:48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蕴 张一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高水平开放的主要方向,抓实高水平开放的重大任务举措。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意义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水平开放则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助于我国全面融入世界,有利于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塑造发展新动能,打造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另一方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助于我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促进供给与需求衔接匹配,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助于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坚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够使国内国际市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桥梁和通道。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实现更加强劲更可持续的发展。从国内大循环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更好顺应全球消费和产业升级趋势,不断释放我国内需潜力,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创新扩大开放的方式举措、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有助于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外汇储备第一大国,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引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高标准建设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有助于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发挥大国责任担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治理体系。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主要方向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顶层设计。我国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对外开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主要是招商引资,现在则是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过去主要是扩大出口换取外汇,现在是市场、资源能源、投资都离不开国际市场;过去是被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现在则要主动参与和影响全球经济治理。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开放型经济的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开放促进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使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同时,要将顶层设计和底线思维相结合,面对机遇和风险挑战的新变化,统筹开放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

  实施更大范围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主动融入全球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我国才取得了今天的发展成就。但近年来,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孤立主义等思潮抬头,经济全球化进入曲折发展新阶段。这要求我国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要更加主动、实施更大范围对外开放,通过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引导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新格局,面向亚欧非大陆、美洲、大洋洲等实现跨区域双向联动的共赢发展。

  实施更宽领域对外开放。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引领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也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向服务、资金、人才、科技等多领域拓展。这要求我国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要在更宽领域加快对外开放,覆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持续深化商品、服务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积极拓展资金、人才、科技等领域国际合作,着力完善要素市场化国际化配置机制,使商品等要素领域开放形成协同效应,更好巩固我国开放发展优势和积聚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中,规则正在由“边境上”向“边境后”转变,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引领高标准的新趋势。这要求我国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由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并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积累有利条件。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深化贸易投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通关、退税、外汇等管理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带动中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构建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对内要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推动国内国际标准接轨,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对外要积极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为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统筹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国家战略,在对外开放中不断加强自身开放制度建设,主动强化与国际规则接轨,提升制度供给能力。

  高标准建设对外开放高地和平台。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创新提升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功能,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做大做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创新。拓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等重要展会功能,培育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

  加快健全完善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守住底线红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快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外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制度,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立出口管制合规体系,丰富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增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研判和应对。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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