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是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战略部署。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纲要》与《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深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提升国内市场对全球优质资源要素的吸引力,将中国打造成为全球高端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提供有力支撑。
一、中国国内市场潜力不断释放
市场是大国的重要战略资源,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大国经济优势所在。中国兼具“世界工厂”与“世界市场”的“双核角色”,是打造超大规模市场的前提和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国内市场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人均GDP超过1.2万美元,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消费市场。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4%,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连续11年保持在50%以上。《纲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我国发展条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支撑畅通国内经济循环”三大重点任务,思路更明确、方向更清晰、措施更有力,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提供指引。
开放已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近年来,我国国内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
首先,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我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关税总水平从2010年的9.8%降至2021年的7.4%,对《贸易便利化协定》规定各类措施的实施率已达100%。
其次,大幅放宽外商准入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资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外商投资限制条件不断削减,积极推动了负面清单等重要制度创新。目前,我国已连续5年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金融、汽车等领域推出了一批重大开放举措,形成了制造业基本开放、农业服务业稳步持续开放的格局,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再次,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要素跨境便利化流动,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外资领域,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我国外资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外资权益形成了根本性的法律保障。
最后,积极参与全球多双边经贸规则谈判进程。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正在谈判的有10个,正在研究的自由贸易区8个,10年间商签的自贸协定数量增长近1倍,与自贸伙伴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35%左右。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区域内90%以上的产品将逐步实现零关税。中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扩大对外开放。
二、以开放主动赢得释放内需主动
推动激发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新发展格局的“一体两面”。《纲要》《实施方案》依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堵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除制约国内市场需求潜力释放的结构性问题、体制性障碍,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提升国内市场对国际高端资源要素的吸引力。
一是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作用,畅通双循环的体制机制。《纲要》与《实施方案》诠释了“改革开放”与“内生动力”背后的逻辑关系。整体而言,我国要素自由流动、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相对较低,要素跨境流动政策仍然存在较多限制。地方保护主义、区域性壁垒、条块分割、准入壁垒也导致资源要素未能有效流动,迫切需要通过增加改革的适配性,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产权有效激励与要素自由流动,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以更短的负面清单、更便利的市场准入、更透明的市场规则、更健全的服务体系、更有效的权益保护全面激发国内市场潜力和活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幅增加国内外优质商品、优质服务以及高端要素资源的供给,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大市场。
二是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高水平宽尺度深层次开放高地。自贸试验区等开放高地的核心任务和价值在于制度创新。《纲要》《实施方案》突出自贸试验区等地区的先导示范效应和创新引领作用,明确要打造高水平、宽尺度、深层次的开放高地。这意味着未来将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从单项试验举措、最佳实践的复制推广,向改革开放模式、接轨国际规则等更高层面转变,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市场监管模式,以更大力度推进市场体系与竞争制度建设,营造适应高水平双循环和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所要求的发展环境。
三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如果说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型开放旨在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本质上属于一种“边境开放”措施的话,那么,制度型开放则是一种规则体系的开放,即积极推进规则、规制、标准等与国际对接。总体而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产业开放压力大、高标准规则对标有差距、对外开放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和挑战。
《纲要》《实施方案》强调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不仅有利于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更有利于加快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体制机制,提升与新一轮全球经贸规则的相容性。面对全球自贸协定发展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征,《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做好RCEP生效后实施工作,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积极推进加入CPTPP、DEPA谈判进程,努力向高标准自贸协定的目标迈进。
三、中国的市场也是世界的市场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中国的内需就是世界的外需。从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看,中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将为全球大循环提供新的动能。近年来,中国对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消费能力增长迅速,跨国企业在中国消费市场的渗透率已经远高于其本土市场的渗透率,我国超大市场规模对全球需求的外溢效应明显上升。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中间品贸易大国,以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对全球大宗商品、中间品零部件,以及资本品(高科技产品)需求巨大。2012至2021年,中国高技术中间品进口年均增速达14%。
与此同时,“与中国一起创新”也正成为跨国公司建立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市场在中国,创新就要靠近市场。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通过跨国合作激励国内产业往高端发展。
世界大变局之下,全球化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化发展的依托是开放的市场、支持合作的政策。当下,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已经开启,继续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的巨大潜在优势,从利用自身要素成本的比较优势转向利用全球高端要素的竞争优势,既要内向集成全球资源,拓宽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进口,也要外向集成全球资源,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合作。“以内促外,以外促内”,以开放的大市场为纽带,不断挖掘释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势能,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