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ESG是我国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
ESG把环境、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因素有机整合在一起,将投资理念、投资关注度和投资标准从传统的财务绩效为主扩展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公共利益和良好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树立ESG理念并在实践中推动,对于新发展阶段我国加快绿色发展方式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对于增进民生福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等诸多方面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发展ESG应该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ESG作为一种新的投资理念和投资实践,在国际上也算新生事物,但发展很快。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的高度重视,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世界范围内的ESG投资发展势头迅猛。在ESG投资产品中,ESG基金以其定位清晰、标的广泛、风险分散、操作简便等特征,成长迅速,其规模已从2019年底的1万亿美元上升到2022年上半年的3万多亿美元。不到3年时间增长了3倍。相比之下,我国的ESG投资起步较晚,近几年才受到比较广泛的关注。2021年国内新发ESG公募基金产品只有52只。政府部门开始把ESG因素逐步纳入到金融监管,碳达峰碳中和成为责任投资的焦点,ESG投资标准方法研究提速,强制ESG信息披露开始成为趋势,各类企业、金融机构都开始引入ESG。即使引入ESG比较快的粤港澳大湾区,ESG投资和ESG基金的发展实践也规模较小,而且不是很平衡。香港的发展明显快于大湾区其他地方。截至2022年5月,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ESG基金有131只,管理资产规模为1435亿美元,占全球ESG基金总规模的5%。其中香港本地机构或外资在港分支机构发行的仅有11只,资管规模不足11亿美元,占比不足0.8%。聚焦于中国市场的基金仅有9只,资管规模36亿美元,仅占所有ESG基金规模的2.5%。这种情况表明,ESG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广阔。
发展ESG,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到ESG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一是在发展模式选择上,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又要通过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ESG适合我国国情,成为有中国特色,是中国式的ESG。二是要体现协调、包容,妥善处理ESG发展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关系,用系统思维考虑问题,做好统筹协调,平衡多个利益相关方。三是要突出“E(绿色)”,充分考虑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和要求,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可持续发展。尤其要汲取国际上已经出现的“漂绿”问题教训,防止把ESG当成背书工具或募资手段而刻意“漂绿”。四是与国际接轨,ESG不能是封闭的,应该是开放的,要推动建立与国际市场实现有效对接的ESG投资和ESG基金市场体系,评级标准和信息披露体系,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上对接,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制度型开放。也要优化ESG发展区域布局,其理念和实践由目前起步相对比较快的大湾区辐射到长三角、东南沿海、京津冀乃至内地,推动ESG投资和ESG基金在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五是要不断提升“S(社会)”含量,体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推动ESG投资和ESG基金持续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展ESG,要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一项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发展ESG投资和ESG基金,要充分考虑融入这个大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使经济循环畅通无阻。ESG投资和ESG基金在基金募集、项目选择、标准评级、信息披露乃至企业决策和企业治理(“G”)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畅通经济循环这个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赋能。构建新发展格局,除了国内大循环,很重要的还有个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要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因此,ESG投资和ESG基金要有国际视野,要成为国际化的,能吸引、整合国际金融市场资源的可持续金融。
发展ESG,必须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深化改革是ESG投资和ESG基金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扩大ESG投资和ESG基金的规模,推动其快速发展;通过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制定ESG评价标准、强化ESG信息披露,政策规范、法律约束等,引导ESG投资和ESG基金健康发展;通过打造开放型、包容性、国际化标准体系,推动ESG标准对接互认,协调发展。此外,要靠深化改革妥善处理ESG中E(环境)、S(社会)和的G(治理)的关系。从体制机制的角度看,G可能比E和S更重要。G既包括政府治理,也包括企业自我治理,抓住了G,E和S就好办了。
在关于ESG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国内已有不少动作。除了前些年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外,这两年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就相继发布了多个促进ESG发展的政策。人民银行2021年8月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业标准;2022年初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包括统一绿色债券标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加快制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制定并推广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立ESG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贷款统计标准、探索制定碳金融产品相关标准、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等。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6月证监会印发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专门新增一节“环境和社会责任”,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碳减排的措施与效果。9月双碳目标的“1+N”政策体系中的“1”正式发布,其中专门强调了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为未来ESG投资和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了“双碳”基调。2022年5月国资委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央企要建立健全ESG体系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为中国ESG发展贡献力量,要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做到“全覆盖”。类似的政策文件还有不少,不一一列举,都是推动ESG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力举措。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密切关注、高度重视ESG问题,已经成立了ESG和可持续金融专门研究机构,把ESG发展特别是ESG基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特别是把ESG发展研究和我会的其他重点研究课题有机结合,如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开放型经济体制、公司治理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体制机制、碳达峰碳中和体制机制、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保障改善民生和共同富裕体制机制等。不断推进ESG理论、政策、法规和实践的发展。
(根据作者2022年11月23日在北京“金融街论坛”上举办的“首届国家双碳战略与ESG高峰论坛”上的致辞演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