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以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深刻分析基本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遵循什么样的基本路线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作出明确回答。在这样的背景下,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这次大会被称为“是我们前进的里程碑”,充分表明其在党的历史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一)
党的十二大以后,改革开放由此全面展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新局面。其特点是: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改革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试点发展到全面铺开;其他领域也随之迈出改革步伐。
1983年1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作为198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此后,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三个“一号文件”,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7年,全国有98%的农户实行了这种责任制,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从根本上动摇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在农村设立乡政权。到198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实行了近27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至此不复存在。这是农村经济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
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稳步展开,但是总的来看这些改革还是初步的、零碎的,必须要摆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忽视商品经济等旧观念的束缚。在这样的背景下,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的重大理论贡献是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邓小平对《决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决定》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性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提出的新认识以及在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上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深入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理论指导。
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展开,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在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为了搞活国营企业,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这一时期还试行了企业破产制度。1986年12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标志着企业改革又前进了一大步。
党的十二大以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推进,特别是经济特区发展势头强劲。1984年初,邓小平先后考察了深圳、珠海、厦门和上海,他在考察中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根据邓小平的意见,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对外开放初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沿海形成了包括2个直辖市、25个省辖市、67个县,约1.5亿人口的对外开放前沿地带。
随着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了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自党的十二大开始,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得到使用。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对中央领导层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整,使中央领导层在年轻化方面前进了一大步,有力推动了干部新老交替和干部队伍结构的改善。为了集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1983年至1987年,全党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党内思想、作风、组织严重不纯和纪律松弛的状况有了改变和进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陆续展开和推进,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改革和发展相互促进的生动局面。在党的十三大召开之际,如何对这9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进行总结;如何使改革开放政策得到科学理论的支撑,从而保持长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如何概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持和形成的基本路线;如何规划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如何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保证我们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胜利前进,成为全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党的十三大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二)
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为起点,十三大的筹备工作拉开了序幕。邓小平直接指导了党的十三大报告的起草和大会的筹备工作。
邓小平一再强调,十三大的报告要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改革的性质讲清楚,阐明我国的改革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而不是搞资本主义,这样就可以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统一起来,更加勇敢地更加大胆地投入改革。他还强调,加快和深化改革,尤其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程,应该是十三大的主题和基调。1987年2月,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在谈到十三大报告起草时,明确提出:“十三大报告要在理论上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讲清楚我们的改革是不是社会主义。要申明四个坚持的必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必要,改革开放的必要,在理论上讲得更加明白。十三大报告应该是一篇好的著作。”同年3月8日,在会见坦桑尼亚总统姆维尼时,针对一些人对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误解,邓小平指出:“今年下半年,我们要召开党的十三大,大家看了十三大的结果就会清楚。总的讲,我们有四个不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变,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建设不变,对外开放政策不变,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不变。”
党的十三大很好地贯彻了邓小平的要求。1986年10月,十三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正式开始。经过反复讨论,起草工作负责人于1987年3月向中央政治局常委邓小平报告了起草设想。提出,报告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因为以此立论,才有可能把必须避免“左”右两种倾向这个大问题说清楚,也才有可能把我们改革的性质和根据说清楚。如能这样,对统一党内外认识很有好处,对国外理解我们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也很有好处。3月25日,邓小平看了这个设想后,写了一句话:“这个设计好。”此后,报告起草小组就按照这个思路,开始了具体的起草工作。
1987年5月,报告初稿完成。经过两次大的修改后,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戴河就第三稿进行讨论,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第四稿,决定发到党内外约5000人的范围征求意见。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七中全会在对第六稿修改150多处后,形成提请党的十三大审议的第七稿。25日,根据代表团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作了数十处修改,形成第八稿。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开幕大会由邓小平主持。大会作的报告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分七个部分:一、历史性的成就和这次大会的任务;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三、关于经济发展战略;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五、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六、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七、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十三大报告把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整个报告立论的基础,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来说明我国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建设、避免“左”右两种倾向等各项任务。
党的十三大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200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委员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选出的新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55岁以下的占46.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3.3%,在干部年轻化和知识化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大会分别通过《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987年11月2日,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邓小平虽然退出了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常委会,但小平同志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仍然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关注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发展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
党的十三大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三大最主要的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十三大报告强调,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也正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党的十三大同时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党的十三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十三大又一重大贡献是提出了“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因此,党的十三大着眼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对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是我们党关于中国经济现代化长远发展目标的总构想,它把党的十二大所规定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具体化了,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雄心壮志,是一个积极可靠、激励亿万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宏伟战略。
党的十三大还对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大会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改革中的某些疑惑和争议性问题,阐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二是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强调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应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三是围绕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这个中心环节,阐述了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这就是:分阶段地进行计划、投资、物资、财政、金融、外贸等方面体制的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大会为此要求: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促进横向经济联合的进一步发展,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
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迫切的要求。大会认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达到了这个近期目标,就能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逐步实现长远目标。大会报告从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党的十三大还对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作了深入论述。大会指出,党必须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最重大的课题。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内反对腐败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必须从严治党。要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来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四)
党的十三大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开辟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意义,强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思想基础,是指引我们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大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特别是大会阐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提升。
(作者单位:吉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