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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时间:2021-07-24 00:59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东北全面振兴的根本指导,标志着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东北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民众的关怀,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突出亮点。

    过去10年,东北振兴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明显提升,产业竞争力逐渐恢复,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民生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例如,国家在东北先行先试探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社会安全网络;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使东北居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并在积累经验后推向全国,为全国发挥了重要的试点示范作用。但是相对于经济总量的提升和优势产业的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仍然有待加强,受历史因素影响,东北地区民生欠账较多,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东北地区资源枯竭城市分布集中,城市棚户区分布集中,厂办大集体分布集中,职工工资增长慢、社保欠账多、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保护也有待加强。以养老保险为例,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职工进入大规模退休期,2014年辽、吉、黑三省养老保险赡养比分别为1.9:1、1.7:1、1.4:1,远超过全国3:1的平均水平。在社保全国统筹推进极其迟缓的情况下,仅为弥补社保欠账,目前东北各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这大大加重了东北地区的企业负担,抑制了企业竞争力。再比如,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东部地区)资源枯竭城市有21个,占全国30%,随着资源储量大幅缩减,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民众生活十分困苦,随着石油、煤炭等价格大幅下降,许多能源资源产地的民生问题再次凸显。

    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制约了东北地区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日益影响东北地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可以说,惠民富民,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是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目的。只有把民生保障好,才能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等任务,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只有把民生和发展有机衔接起来,才能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新一轮东北全面振兴,建议不再把GDP或人均GDP指标作为第一衡量标准或主要衡量标准,而应该重点看以下两个指标。一是东北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区域生活条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否缩小。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即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状况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全面覆盖,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航等现代化交通设施基本具备作为衡量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准。二是东北地区人口分布、经济布局、生态环境之间是否相互协调。按照各地区功能定位,促进人口分布和流动与经济、产业相协调,使人口、经济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哈大轴线应进一步集聚产业和人口,成为东北乃至全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带,其他地区依托重要交通轴带开展点状或片状开发,实现面状保护,建成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切实保护好青山绿水。(作者:宋晓梧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

    文章发表于《经济日报》2016-05-03日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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